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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100万竟多收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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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2 18:27:23



提前还房贷,100万竟多收3万元



据报道,从8月1日开始,在苏州的四大行贷款的客户,若在5年内提前还款,将被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即提前还10万,违约金2940,提前还100万违约金29400元。提前还款还交违约金?这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首先,建议将“吗?”拿掉。因为,这不是一个问题,既不要用“吗”,也不要用“?”号,它,就是霸王条款。

对银行来说,制定霸王条款,早就已经成了习惯。没有霸王条款,很多银行将无法生存。所以能够生存,就是有霸王条款等做支撑。譬如以前的“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可是,如果银行多给了客户钱,离开柜台是要负责的。否则,就可以以“不当得利”通过司法手段收回。相反,银行少给客户钱,则可以“概不负责”。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一种比霸王还霸王的条款。

同样的,已经被有关方面叫停的在贷款过程中搭售理财产品、收取咨询费顾问费、强行使用承兑汇票、必须缴纳贷款保证金等等,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因此,房贷也是,为了维持银行的利益,还贷可不行。否则,就收取违约金。

真是天大的笑话,客户没钱,迟还贷款要缴滞纳金。客户有钱了,提前还贷还要缴纳违约金。这是哪家的道理,不就是要躺着拿利吗?凭借着自己的强势。但是,为什么不想一想,银行的钱是哪来的,不都是客户的存款吗?拿客户的钱在使用,却要对客户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与客户争利。

殊不知,在房贷问题上,银行已经通过霸王手段,在前期的还款计划实施过程中,把利息大头拿回家了。也就是说,前几年客户偿还的房贷,绝大多数是利息,而不是本金。笔者就因为提前还贷,账一算,吓一跳。已经支付的偿还贷款的资金,百分之八十都是偿还的利息,而不是本金。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缴纳提前还贷违约金。银行的嘴,已经大到可以吞没任何客户的地步了。如果再不加快改革,金融市场环境真的很难得到有效改善,小微企业等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很难得到解决,广大客户的利益也很难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