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商业区要做到人车分流
昨日,记者从南昌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制定了《南昌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通过建立试点和分步实施,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验收、评估和总结工作,提升南昌公共场所安全防范能力。今年,南昌将先期完成260个安全风险高、急需加强防护设施的城区公共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先期建设260个
城区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方案》,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试点建设阶段,各主管单位挑选1至2个安全风险高、急需加强防护设施的重点场所和部位作为试点,各区(开发区、新区)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重点场所和部位作为试点,完成试点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城区建设阶段,各区(开发区、新区)、各主管单位先期完成260个安全风险高、急需加强防护设施的城区公共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为全面建设阶段,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主管单位完成全部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重点目标和部位包括: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门前及周边;中心广场、开放式休闲场所、繁华商业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旅客出入口及周边;过江跨湖的城市桥梁、交通枢纽、高落差的临崖临水道路;城市地铁、公交站台、加油(气)站。
易拥堵的医院、学校出入口前
施划禁止停车网状线
《方案》提出,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门前及周边,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硬质隔离设施和人行道保护。在党政机关出入口前或者易发生因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医院、学校出入口前施划禁止停车的网状线;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大门两侧道路上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人行横道线前,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减速慢行标志,或增设减速带,控制车辆降低行驶速度,必要时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双向四车道以上道路的人行过街横道,须按规定设置人行安全岛或安全驻足区。
中心广场、开放式休闲场所以及繁华商业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人流、车流分离的原则,采用交通标志与标线指示,合理布置进出通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步行活动地带。应利用绿化岛、隔离墩或隔离立柱等物理隔离设施隔离步行活动区与车行道,防止车辆闯入人员活动区。
城区加油站出入口两侧
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此外,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站前广场应与市内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接送车辆的站点布置统一规划,科学组织交通,使人流、客货运车流的通路分开,行人活动区与车辆通行区分开,离站、到站的车流分开。必要时,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过江跨湖的城市桥梁、交通枢纽或高落差临崖临水道路,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千米~100千米的,路侧防护栏防撞等级不得低于SS级;设计速度为每小时60千米的,防撞等级不得低于SA级。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路段,要在公交站台处的外侧设置非机动车道。站台长度不宜小于2个停车位,铺装宽度不应小于2米。城区加油(气)站出入口道路两侧应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城市地铁站点、公交站台与车行路面的路沿石高度宜取较大值0.4米;在靠近机动车来车方向和与机动车道相邻的一侧,应设置防撞护栏或隔离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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