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增值税又双叒变了!6%→免税!
刚刚,增值税又双叒变了!税务总局发文明确: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更重磅的是……
增值税,又变了!税务局紧急通知!
6月30日前,集中退还!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6%→免税,3%→免税!
全了!2022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3)、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增量留抵退税:
5)、退税计算:
6)、申请时间: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1)缓交税费享受主体
(2)这些税费,可以先申报,不缴纳
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税费。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1、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2、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真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法定免税项目会计处理均不涉及增值税,正常核算即可。
3、小规模3%→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
如: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会计处理: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处理
当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无需做账务处理
需要缴纳增值税时: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纳税金额)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
政策依据:《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7、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增值税—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符合相关税收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会计处理:
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收益(减征额)
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8、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会计处理:
初次购买税控或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注: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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