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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子女入学的2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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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6 18:09:21

权威解读:子女入学的25个问题




哈尔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因为控制班额产生虚假班额、编制虚假班级。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哈尔滨市教育局对对于读者关注的子女入学的25个问题,进行权威解读。

一、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报名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

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7月16日—8月3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电脑派位时间7月5日,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7月13-7月14日。

二、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9年哈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哈尔滨市户籍的儿童上学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哈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适龄儿童在学区的学校入学及就读,有什么具体要求没有?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

五、今年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今年,哈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为控制大班额,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完善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政策。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